狐尾-《回到反派黑化前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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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狐尾

    第76章

    狭小的小世界里,    星冕猛的荡开妖月的钳制,他眸色彻彻底底沉下来,    满目阴翳,    暗含警告:“妖月,别太过分。”

    “你给自己的识海下了禁制?”

    妖月脸色也跟着黑了下来,她突然出手,    重重地给了星冕一拳,    将人打得捂着胸膛跌在墙边,她宛若鬼魅般瞬间挪移到他身侧,    又将他提起来用后背狠狠砸在墙面上,    发出沉闷的一声响:“当年的事,    我不在场,    知道得也不多,    我单知道你为了她,    甘心用身体和灵魂封印血虫,成为新生世界树的养分,殊不知你还敢提那样的条件。”

    “若我早知如此,    当年,    在星宿阁时,    我就应该出手废了你。”

    星冕面不改色地将她拂开,    眼神晦涩。

    都说妖月和他是帝后的左膀右臂,    可他心知肚明,他再如何做,    也比不上妖月在宋玲珑心中的分量。

    就像他再如何努力,    也比不上朝圣殿上的君王,    只一声令下,就能拥有完完整整的宋玲珑。

    秦侑回跟世界树做了交易,    得到了天道的承认,轻而易举就能得到自己想得到的,他星冕不过也跟世界树做了个交易,付出极大的代价,想得到自己想得到的,何错之有?

    为什么,凭什么他们要一个接一个地来指责他。

    “废了我。”

    星冕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,肩头蓦的耸动了两下,道:“中州大难,是谁永远冲在前面,捉拿叛族,没日没夜在私狱中提审,逼问,又是谁,在最后的时刻,配合你们那位英明神武的君王,燃烧神魂,将那些泼天而下的血虫尽封己身,供养世界树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废了我,地底下那些因我才死里逃生的老家伙们,能同意吗?”

    星冕又接着咳了几声,直直地望着她,声音轻得令人毛骨悚然:“我跟秦侑回不一样,那些人非我臣民,我绝无可能牺牲自己去救他们,可我依旧这样做了。

    既然做了,我去求些天道都允准的事,又有什么错?”

    “你简直冥顽不灵。”

    妖月咬牙切齿:“事到如今,你还毫无悔过之意?”

    “为何要悔?”

    星冕侧首,破碎的脸庞下,他笑起来依稀还是当年的模样,“妖月,我比秦侑回,差在哪呢?”

    妖月将人松开,突然道:“你觉得没差是吗?

    你觉得他只是比你多了一重君王的身份,可为何,皎皎偏向他,淞远偏向他,即使那些以为自己命不久矣的老家伙,在入土之前,也要涕泪横流匍匐在他脚下,念着来世再做君臣。”

    “又为什么,给予了秦侑回君王身份和荣誉的世界树,在他这一世还未走天道之时,也不肯考虑身边现成的你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,妖月自嘲似的闭了下眼,说:“出事时,我并未在中州,那日看到世界树的一颗嫩芽,还以为程翌是你的灵身,跟在玲珑身边是为了保护她。”

    “没想到是你身体里的一块骨。”

    妖月道:“天道重置,程翌没有前世的记忆,你也看不到前世之景,对吧?”

    “我才从婆娑的领域里走出来,我看到了他们前世发生的事。”

    星冕的眼瞳,在此刻微微缩了一下。

    妖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眼神说不出的复杂,问:“你要看吗?”

    看。

    自然是想看的。

    这是这么多年,撑着他一次次苟活下来的信念。

    他在中州多撑一时,属于程翌和宋玲珑的时间就又长了一些,因而他坐在枯井边,看着世界树一点点重焕生机的时候,脑海里想的是此时此刻,他们正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宋玲珑喜欢玩,上天入海,程翌便该是推了手头的事,陪她玩,陪她闹。

    或许中州之外,曾经偏远荒凉的地域,如今也繁荣起来。

    在那里,他们忘却前尘,投生到了普通人家,茶米油盐,时间在袅袅炊烟和日暮黄昏中溜走,他们年少相知,从朝气蓬勃到白发满头,到死的时候,心中牵念的也是彼此。

    或许,他们生在某一届的某个世家,她依旧是天之娇女,高高在上,他才没了家人,低如尘埃,她再将他拉起来一次。

    这一次,没有什么天道,没有世界树,没有秦侑回,她耐心等一等他,他陪着她去做任何想做的事。

    那样的场景,哪怕仅仅是个未成形,捕捉痕迹的念头,都美好得令人心生向往,目眩神驰。

    妖月衣袖翻动,不过顷刻,整座密室便已被朦胧的镜像所笼罩。

    星冕抬头,静静地看下来。

    看到那个叫宋湫十的姑娘,被他那块骨蛊惑着,为了保护他,离开了自幼生长的地方,离开父母,抛弃了一切,为此,她不得不放弃最喜欢的琴道,转修它法,她很坚强,不论什么时候,哪一世的她都是爱笑的,可自从跟着他之后,她的脸上就很少有笑容了。

    她不开心,这种情绪,饶是此刻作为局外人的星冕都感受到了。

    程翌出身不好,被父亲和族人嫌弃,后期还被妖族通缉了好长一段时间,宋湫十跟着他东躲西藏,再也不是那个主城备受宠爱的小公主。

    她昔日喜欢的东西都不再提,那么爱玩爱闹的一个人,再没有出去听过一场戏,会过一回友,日常便是在屋子里发呆,看着远方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她在他身边,却也只有人在他身边。

    程翌到底是从星冕身体里分离出去的一块骨,对宋玲珑的喜欢,藏于骨血,根深难移,可人身处底层,腹背受敌的时候,喜欢这种东西,是最廉价也最无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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