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-《我是不是见过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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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慢慢的,变成一种习惯,他变成一个融在生活里的一点小小的花火,擦出来一点儿亮光,偶尔叫她觉得,那哥哥还活着,这样想着,心里就能涌出很多希望和慰藉。

    后来别人会说,“你喜欢林嘉和啊?”

    “你也追星啊?”

    她不知道怎么回答,就会回:“啊,是呢!”

    然后慢慢的,就真的追了起来。

    她很想近距离看看他,不是在荧幕里,而是现实中,这样,或许她能认出来那双眼睛。

    ——黑暗里被暴雨泡过,干净得让人不敢直视的眼睛。

    所以后来初念经常去追前线。

    拍照片,录视频,偶尔能和他说上一句话。

    回来反复盯着相机看。

    后来他多了个称号,就……突然很多人开始叫他四哥。

    起初是周兴在叫,粉丝觉得好玩,就也这样叫他。

    有次现场粉丝问他,为什么周兴叫他四哥,他只是笑了笑,“随便叫的。”

    他不想讨论这个话题,或者说,不想讨论过去的自己。

    了解越多,越笃定,他就是当初那个哥哥。

    有时她望着屏幕里的他出神的时候会想,“谢天谢地!”

    —

    初念把季峋送回酒店,再次回了酒吧。

    林嘉和一个人在那儿,他的助理不在,助理是公司派过来的人,虽然没有坏心思,但不合适在这里陪他,哆啦要应付tc,也没办法过来。

    初念就觉得,他一个人待着不好。

    至于哪里不好,她说不上来。

    夜深了,dj转向慢摇。

    初念一进门,有个酒鬼过来拉扯她,她挣脱开,严厉说了声不要,对方才惺惺走开。

    一回头,林嘉和在他身后,似乎是看见了她的境况,要来帮她。

    不初念心里一暖,笑道:“没事了。”

    她学过点儿防身术,这种酒鬼还是好对付的。

    林嘉和点点头,声音低沉地问她:“怎么又回来了?”

    初念抿直的唇线微微动了动,好久才开口,像是极难为情,又像是不知道如何说,憋出来一句,“想陪陪你。”

    林嘉和微楞,旋即带了笑,“没事,不用担心我。

    这地方我熟悉,老板我也认识。”

    初念想,再怎么说你现在也是大明星,即便潼安是个小城,可这里的人又不是不上网,万一认出来了呢!

    正想着,旁边刚进来的几个女生凑着头叽叽喳喳一会儿,然后一个女生鼓起勇气凑了过来,问:“请问你是……林嘉和吗?”

    女孩子眼睛发亮。

    他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,光影下眉眼隐在黑暗里,只露出冷白的半张脸,精致得过分,很难不引人注意。

    初念心里一咯噔,刚想护着林嘉和走,他便开了口,轻笑:“刚刚也有人说我和他长得像。”

    女孩子不敢直勾勾地盯着看,可余光里还是仔细打量了下,大约还是觉得像,但因为他的话又不敢肯定,最后迟疑着说了句,“抱歉啊,认错人了,是真的很像。

    他是个明星,长得很帅的。”

    女孩在变相夸他帅,顺便缓解一下认错人的尴尬。

    林嘉和点点头,“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女孩一步三回头地走了。

    初念这才松了口气,忽然扯了他一下,“要不……回去吧?

    很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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