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[你不必太在意他。] 天道语调微妙,叫人分辨不出情绪:[他是比较特殊的一个,自生自灭便好。] 天道理应照拂天地万物,对一切事物一视同仁,秦萝更加无法理解:“自生自灭?” [反正就是非人非魔非妖非仙,我们管不了,也懒得去管。] 识海里的声音顿了顿:[这小子终究不是正道之人,你还是莫要同他太过亲近,保持一段距离就好——先去吃饭吧,别发呆了,你爹娘已经往你这儿看了十几眼。] 她越听越糊涂了。 谢哥哥不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半魔吗? 天道对此避而不谈,秦萝心中在意,奈何找不出任何与之相关的线索,只能听从它的意思,把注意力拉回饭桌。 除了一大半的虫虫,桌上还摆着几盘可口蔬菜与特色魔兽肉。 食修不愧是食修,最为讲究味觉调和之法。每份菜里佐料都不多,充分保留了食材的原汁原味。 青菜清新,魔兽肉纹理分明、大块无骨,入口瞬间浓香四散,毫不腻人的油脂与劲道十足的肉块倏然溢开,将嘴巴填成一个圆滚滚的球。 “明日便是百门大比。” 江逢月看着女儿仓鼠般一鼓一鼓的腮帮,抿唇轻声笑笑:“这次百门大比,本应由宋阙全程主持。然而他如今已被送进仙盟大牢,比试应当如何进行,恐怕得另作商议了。” 秦止点头:“接手之人,是主办新月秘境的前辈。” “新月秘境?” 江星燃一下子抓住重点,愕然睁大眼睛:“就是那帮不走寻常路的老头老太太?新月秘境的难度已经够吓人了,百门大比还要再来一次?” 江逢月哈哈笑:“谁知道他们的心思?听说他们对一对一的传统对决很是不屑,不晓得还会弄出什么新花样——不过无论如何,我对你们的实力都很放心。” 在座之人皆是天赋极佳的亲传弟子,虽然其中几个年纪很小,但百门大比从来只在相同的修为区间里进行选拔,秦萝他们遇上的对手,岁数必然也不大。 秦萝心心念念天道说过的“非人非魔非妖非仙”,却只得到一句“天机不可泄露”,直到最后吃完了饭回到房间,也没猜出一个确切的答案。 [我之前让你见到人物小传,已是坏了规矩,如今绝不能再透露太多。] 天道如是交待:[放心,不是什么毁天灭地的坏身份,也不会出现任何狗血剧情,纯粹因为他的出身问题——打个比方,你会想要抓住一团飘来飘去的魔雾吗?] 魔雾一定是没办法被抓到的。 秦萝老实摇头。 天道:[这就是我们对谢寻非的态度啰。] 秦萝懵懵想,对于魔雾应该是怎样的态度? 不喜欢,不恐惧,只觉得讨厌,想要离它越远越好,让它自生自灭—— 自生自灭。 天道叔叔之前,也提到过这个成语。 可谢哥哥哪里只是一团魔雾呢? 她想来想去还是想不明白,好在得了天道的安慰,知道谢寻非不会遇到危险,这会儿回到房间,开始整理起明天要用的储物袋。 参加百门大比,为公平起见,每个人的储物袋里都不能装太多法器。 这是秦萝第一次认认真真整理储物袋,把里面的药材法宝一件一件拿出来,放在桌上逐一分类。 储物袋里装着许多之前那个“秦萝”的东西,绝大部分是价格不菲的宝贝,首饰买了不少,全放在底下积灰。 好不容易整理到最底层,秦萝不由一愣。 她方才被闪闪发亮的金银珠宝晃得脑袋发昏,眼看着堆积的宝贝越来越大、越来越刺眼,没想到金光闪闪之下,在最里面的角落里,居然只有一沓厚厚的纸张。 秦萝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这些纸张的用途,将它们一并拿出来,放在布灵布灵的桌面上。 是许许多多练字后的废纸。 秦萝刚来修真界时,对于文字与书法很不熟悉,写字像是虫虫爬,因而也就十分清楚地记得,之前那位“秦萝”写有一手好字。 当初在学宫里,长老还特意指出过她的书法不如往常。 她小心翼翼翻开第一张,下一页,仍然是满满的白纸黑字。 每个字都被用力写了很多遍,从最初的生涩到后来的游刃有余、力透纸背,密密麻麻的笔墨几乎把纸页填满。 再往下,除了练字,也有数十张乐谱。 翻阅痕迹很重,似乎曾被狠狠揉成一团,其中几张沁了水渍,导致字迹晕开小小的团。 秦萝一边看,一边想起模模糊糊的记忆。 熟悉的小院里,娘亲摸着身侧少女的脑袋,夸奖她天赋过人、聪慧万分;转向她时微微一笑,嗓音里尽是安慰的味道:“萝萝不要灰心。虽然不能完整弹出曲子,但你的进步已经很大了。” 人来人往的学宫里,孤零零的女孩走在人群之中,听见不知从何处传来的窃窃私语:“你说秦萝?我就搞不懂了,她爹是剑圣,她娘是举世闻名的乐修天才,可她吧——不说修炼,她连写字都跟闹着玩似的,这人能做好什么事儿啊。” 夜色深沉的书房里,沉默的人影一遍遍练习怎么也学不会的曲子,一次次写下被嘲笑诟病的书法,为了不被旁人发觉,灯光很暗很暗,几乎看不清。 在此之前,秦萝很少回忆曾经的生活片段,毕竟那不是她的人生,总有种偷窥的不道德感。 直到今天夜里,她才真正走近了那个从未见过的“秦萝”。 难怪“秦萝”是出了名的不务正业,在她脑子里,却能把那么多乐谱记得无比清晰。 难怪她明明刚来修真界没多久,却对课本里的知识滚瓜烂熟,能在学宫考出不错的成绩,一切都源于早就积攒在脑海里的记忆。 [因为魂魄与躯体不匹配,那孩子很难使用灵力。] 天道有些感慨:[只可惜,就算把这些乐谱全都背下来,她也还是只能原地踏步。想想她那时,一定心有不甘吧。] 秦萝细细翻看手中的纸页,想起那个女孩暴怒与哭泣的模样,以及写着写着忽然发了怒火,将纸笔一股脑全扔在地上。 她讨厌楚明筝,因为自己一无是处,楚明筝却是娘亲最为珍视的弟子,将属于她的宠爱一点点剥夺。 她自是虚荣自私、一点即燃,用无数昂贵的宝贝装饰自己,只为了填补被一天天挖空的自尊心;遇上不合心意的人就变成刺猬,只有这样,才让自己不显得那么可怜兮兮。 于是越来越暴躁,越来越随波逐流自暴自弃,与身边的人们越来越陌生。 孤单无处宣泄,连自己也痛恨自己的坏脾气,却发现早就成了无法摆脱的习惯。 她也曾尝试过变好,然而无论多么努力,始终只能置身于被嘲笑被看不起的境遇。 天道亦是默然不语。 没有谁天生就渴望被所有人厌弃,一切结出的果,都有既定的因。 它不认为曾经那个秦萝是个好孩子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她之所以变成那种性子,并非与生俱来的恶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