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?疑虑-《双归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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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有身契,也就没有拿捏季氏母女的资本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为奴为婢都必须要签署卖身契,有了卖身契,就等于捏住了一个人的身家性命。

    虽然按照大魏律例并不能随意打杀奴仆,但只要不真的把人打死,又或是无人状告,所谓民不举官不究,官府一般是不会管的。

    毕竟签了卖身契,就相当于自愿放弃了人格和自由,成为了主人的私有财产,无论婚配还是生死,都全凭主人发落。就算跑了,主人也可以告到官府将人给抓回来。而私逃的后果,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。

    正因为有了卖身契,仆人才会对主人忠心耿耿。

    可若是没有身契在手,又谈何主仆?谈何忠心呢?

    “可以问大姐要呀!您就说既然已经回了家,为了您方便管理后宅,要将所有下人的身契归拢到一起,大姐那般明事理,也不会不给的。”陆元敏急切地出着主意。

    陆元英却不甚乐观,“我怎么觉着,大姐手中也未必会有季氏母女的身契呢?”

    这一点也正是朱氏最最担心的。

    她缓缓道:“我听你们阿爷曾经说过,这季氏原本只是你们大姐生母身边的一个二等婢女,并不怎么受到重用。她十八岁那年,主家开恩给她恢复了良籍嫁人去了。后来,你们大姐生母生你们大姐难产血崩,不久便撒手人寰,你们大姐嗷嗷待哺,你们阿爷那时又不在延陵,几个还未经过人事的婢子被吓得六神无主,不知如何是好。陆氏宗族的长辈见状,也不能坐视不管,便发了告示替你们大姐征寻乳娘。好巧不巧,季氏这时带着才五个月大的女儿找上门来,说王娘子是她的旧主,对她有重恩,她愿意无偿照顾你们大姐。陆家宗族的长辈听闻此言,几乎是立刻就应下了,之后季氏便成了你们大姐的贴身乳娘。”

    “她嫁人后不好好伺候夫君,照顾孩子,居然带着才五个月大的女儿来无偿照顾旧主的孩子?她真是为了报恩?会有人这般无私?”陆元敏不肯相信。

    陆元英也喃喃道:“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只为了给旧主报恩,还不惜同家人翻脸,这样的人若不是极度无私,那就是图谋甚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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