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吹了吹碗里的开水,温良辰喝了一口,感觉凉凉的胃暖和了些。又喝了两口,把碗抱着暖手,“感觉骨头已经断了,你又不是大夫,看了也没有。” “要是断了,你右边肩膀根本不能动,而且会更痛。”美景端着一脸盆水过来,撕了块布放进去,“洗手洗脸,一会儿吃饭。” 七八天没洗脸洗手了,终于能洗脸洗手了,温良辰激动得眼角有些湿润。放下碗,温良辰把手放进水里,搓了两下,水变了颜色。 温良辰洗得很认真,仔仔细细的洗手,指甲缝里也不放过,仔细的抠。 美景站在一旁看他洗,从这一个简单的动作,就能看出他是个极为讲究卫生的人。再看,洗净后,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。 看一双好看的手,还挺赏心悦目的。 十指白皙修长,骨节分明,右手无名指上有一个薄茧。这是长期拿毛笔写字留下的,他读过书,还是经常会读书写字的人。坐姿挺拔,应该从小接受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。一个人从小到大的习惯,根深蒂固,很难改变。 回想从在芦苇荡相遇到现在,这个男人都显得十分的骄傲。在环顾自己家时,他眉宇间几不可见的皱了皱,迅速把嫌弃掩藏起来,却被美景敏锐的觉察到了。 看来原来家庭条件十分的好,还没有落魄很久,所以骨子里还是很挑剔。 美景心中疑惑更大了,一个家庭环境这般好的人,怎么会落魄至此? 卷起袖子,把胳膊擦了擦,水就已经变得浑浊不堪了。拧干帕子,温良辰抬头看着美景,试着问,“能换一盆水吗?” “行。”美景把砂锅里的热水全部倒出来,送到他面前,“要洗脚吗?” 温良辰愣愣的看着美景,“可、可以吗?” 瞄了眼他脚上的破棉鞋,已经被雪水浸湿透了,美景点头,“洗吧。” 说完去拿洗脚盆,一转身,美景愣在了当场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