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卷入-《鲜血之座,黑铁之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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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到角斗场,就已经可以听到传来的喊杀声和怒吼声。
其中有一个大嗓门特别突出:“剃了矮人的胡子,是对矮人最大的侮辱,我巴洛克*铁须发誓,今天就要用你们的鲜血,染红我的下巴!”
“是大哥!他逃出来了!”红石兴奋的呐喊一声,开始奔跑。
矮人中也有狂战士这个职业。
当他们将对方视为死仇,杀死敌人以后,会用鲜血染红自己的胡须,不过,黑胡子这位老兄的胡子被人给剃了,自然谈不上什么染红胡须,只好说染红下巴了——这也是矮人比较实诚,没胡子就是没胡子,不会强充面子。
红石的腿虽然短,但是倒腾的挺快,一马当先赶到现场。
角斗场里一片混乱,观看角斗的客人们自然已经脚底抹油,而在角斗场里,现在拼命厮杀的人已经换成了角斗士和威特领的士兵。
角斗士们手持利器,论起武艺和实战经验明显高出不少;不过,士兵们装备更加齐全,除了手中的武器,通常还有铠甲和盾牌,这就大大拉近了两者的差距。
惨叫和怒吼声一直没有停过。
不过,最激烈的战斗,发生在一名矮人和一名骑士之间。
矮人光着膀子,和红石的身材类似,都是矮墩墩的肌肉墩子。
在这名矮人手中,两柄大斧抡得像是电风扇一般,狂暴的劈斩如排山倒海;
而那名骑士穿着胸甲,挥舞着一柄双手大剑绕着矮人八方游走,剑光中青芒闪烁,他明明是一个人,却有用剑势把对手包围起来的感觉。
每当矮人想要冲出剑圈的时候,双手大剑总是能及时纠缠上来,让矮人无法冲出剑圈。
“大哥,我来了!”红石兴奋的大吼一声,就朝两人的战团中冲去。
哈特想要跟上去,却被拉罗德一把拉住:“那是风之骑士大卫,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,我们先解决这些士兵——动作要快!”
说着,拉罗德抽出自己的手半剑,朝一名落单的士兵冲去。先杀最弱的,是乱战中取胜的不二法门。
不过,拉罗德到底是初阶职业者,对付一名落单士兵,对他来说废不了多少力气,所以在向前扑击的时候,还能留意哈特的行动。
下一刻,拉罗德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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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种乱战场面,哈特已经不是很陌生了。
不过上一次在商道上遇到熊地精,哈特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新手,虽然战力超群,但其实心里慌得很。
这一次,哈特就有了经验。
士兵们的个人战力实际上是比不上这些盗匪的,能够被选中成为角斗士的盗匪,手下都有两把刷子——水平太差的盗匪,角斗场也用不着。
不过,士兵们良好配合,削弱、甚至压倒了盗匪们在武技上的优势。
哈特身形一动,连人带刀直冲而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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