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那道圣旨,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么? 从没有过先例啊! 难道不管什么人,对判案不服,就能抓了县令去京城见皇帝? 那不是天下大乱了吗! 秦枫没有再搭话,一挥手,身后的贺三斗和杨二力,直接扑了过去,将周康宁的县令官衣扒掉,倒剪双臂,用麻绳困了个结结实实! 转瞬之间,六合县数万百姓的父母官,已经成了狼狈囚徒,从县衙里押了出来,脚步不停,直接转向皇城的方位! 这次,能见到朱元璋么? 秦枫目视应天府皇城方位,心中亦是殊无把握。 的确,圣旨上是这么写的,乃是两年前朱元璋亲自颁布,各府县俱都听闻,上至官员胥吏,下至普通百姓。 不过……好像没人敢当真。 因为这道圣旨实在稀奇! 老百姓可以把官员抓起来,去告状? 历朝历代,都没有这个规矩! 闹得不好,那可是杀头的罪过,谁敢用身家性命赌一把。 秦枫知道,自己穿越而来的这个大明朝,跟记忆里的已经有了诸多偏差,不知何故。 比如这《大诰》的发行,就早了十几年。 所以,记忆里的经验,未必能全信。 根据历史记载,的确有一次百姓告官,并且成功的事情。 秦枫记得那是洪武十八年,江苏常熟县农民陈寿六,因受地方官吏顾英欺压,愤然与亲友一起将顾英捆绑,头顶《大诰》送到南京来向朱元璋告状。 朱元璋听到消息后,十分高兴,不但亲自接见了陈寿六,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,之后秉公论断,将顾英打入大牢,而且还赏赐了陈寿六二十锭银子,免除陈寿六全家三年赋税。 唯一的例子,秦枫所知的,只有这个了。 可是…… 大明多大啊? 神州万里,人口数千万! 蒙受冤屈的,何止是一个陈寿六! 因此这个成功的范例,或许只是特例,并不能说明太多问题。 大约只是大诰刚刚颁布,朱元璋要树立典型,才有了幸运的陈寿六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