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我就喜欢抹杀这种天才,他们的骨头格外的硬,砍起来带劲,希望待会他能多抗几刀,我会把他剔成一副骨架作为收藏。” 骸骨一族也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。 这个人族的气息十分让他们讨厌,先杀路远也不是不可以。 金甲一族的玩家快速地讨论,决定等打起来在出手。 他们的第一批玩家折在雷蒙德手上,现在雷蒙跟着路远混,恨屋及乌,他们选择落井下石。 再说剪除一方势力,他们活下去的胜算又多了一成,何乐而不为! 在场的玩家虽然立场不同,但神奇地达成了一致。 先杀路远! 迪维斯动手前,抱着猫戏老鼠的心思,还要嘴炮几句。 “人族小子,好像叫做路远是吧?” 高傲如他,自然不会直接承认他早就记住了路远的名字。 “你可真是愚昧而狂妄,胆敢挑衅我们高等种族,你死之间我教给你最后一个道理:低等种族就应该夹着尾巴做人,错误的言论和行为,只会带给你杀身之祸,还会连累你身边的人。” “放心,你死之后,我们会送所有的人族玩家一起下去陪你的!” 路远嗤笑一声:“聒噪!” 扮猪吃老虎固然稳当,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风险,避免提前遇到无法抗衡的敌人,夭折在成长的道路上。 但时间不等人,他迫切地需要快速强大起来。 强大!更强大!最强大! 那就只有兵行险招。 这一次,他要火力全开! 用敌人的尸骸,铺就一条通天大道。 “想要杀我,用实力说话。” 说完,他的气势开始攀升! 原本平平无奇的一个少年郎,表现在外的气息只有恒星级初阶,这会儿飞速的变强。 恒星级中阶! 恒星级高阶! 恒星级圆满! 可这还没完,路远的气息以一种其他玩家难以理解的方式,突破了恒星级圆满的极限。 不是星系级,却强大的令人心悸。 仿佛他们面对的是一头太古凶兽,前面一直在沉睡,如今才苏醒,露出锋利爪牙。 他的眉心处,一道闪电印记浮现。 雷电本源印记! 高贵!神秘!强大! 实力低下的玩家只是望了一眼,就双目刺痛流下泪来,心中升起无限的恐惧,不敢在看低下头来。 接着路远的背后,黑白羽翼出现,轻轻的扇动中,就带起阵阵狂风。 更让其他玩家心惊肉跳的是,他的背后又出现了一对七彩羽翼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