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温旎觉得,让佣人收拾饭菜还不够,她自己亲身投进厨房。 孩子哭了,叶南洲在哄孩子,红绸看到了温若锦,这个和温旎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孩子,粉粉嫩嫩的,看起来可爱极了。 叶南洲把孩子递给她,红绸立马把孩子给抱在怀里,她没有抱过这么小的孩子,这一时间,她还感觉很慌,好像孩子下一秒就能从她手里漏掉一样。 叶南洲笑她,“别这么紧张,炸弹都能摸过,还怕一个这么小的孩子。再说,胆子这么小,日后怎么当妈妈?” 红绸无奈,“叶队,这孩子是孩子,炸弹是炸弹啊。” 这还是不一样的! 叶南洲调侃道,“就当做是提前训练了,不用太过担心。你既然回来了,那就在这边先住下,陪陪温旎,龙庆打算什么时候回来?” 红绸说:“龙庆还得半个月,得把手里头的任务都处理完了才能回来。龙庆在京城有房子,我过来玩可以,长住就算了。” 叶南洲和温旎有自己的生活,他就不做这个电灯泡了。 “长住怎么就算了。我们都是认识的,也没有必要这么的生分。”叶南洲完全不想那么多,反正别墅够大,给红绸一间房这根本不算什么。 最主要的是,红绸留在这还能陪陪温旎。 红绸点头,“是,给我一间房是不算什么。但是我们有自己的家,长住这边也不合适的,叶队,谢谢你想着我们。” 孩子还是认生,红绸抱了没有一会儿,她就把温若锦还给叶南洲。 温旎的厨艺见长了,饭菜端上桌时,飘香四溢。 红绸吃了很多,大概是怀孕的缘故,还有就是太久没有吃到家乡菜。 “想吃就住下来,我天天给你做。”温旎看红绸胃口这么好,她心里面也高兴。 红绸哪里敢,“要你这个总裁夫人天天给我做饭,这我哪里敢。再说,你还要看孩子呢。” “那我不做,我可以让佣人做是不是?你留下来,跟我有个伴不好吗?” 温旎拉着红绸的手。 这对红绸而言,是挺好。可她也不能没有分寸,留在他们这儿做一个电灯泡,红绸摆摆手,“不了,龙庆已经给我安排好了。”